书香会同丨冯友兰:什么叫“把书读活了”
冯友兰(1895—1990),河南南阳唐河县人。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,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。曾任清华大学教授、哲学系主任、文学院院长。著有多部哲学著作,被誉为“现代新儒家”。
我八十年的读书经验<节选>
冯友兰 著
(节选自《意林文汇》2019年第11期)
我今年八十七岁了,从七岁上学起就读书,一直读了八十年,其间基本上没有间断,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。我所读的书,大概都是文、史、哲方面的,特别是哲。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:(1)精其选,(2)解其言,(3)知其意,(4)明其理。
先说第一点。古今中外,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,真是浩如烟海,但是,书虽多,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。可以把书分为三类,第一类是要精读的,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,第三类是仅供翻阅的。所谓精读,是说要认真地读,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。所谓泛读,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,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。所谓翻阅,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,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,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。就像看报纸一样,随手一翻,看看大字标题,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,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。听说在中国初有报纸的时候,有些人捧着报纸,就像念五经四书一样,一字一字地高声朗诵。照这个办法,一天的报纸,念一天也念不完。大多数的书,其实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,有些可能轰动一时,但是昙花一现,不久就过去了。所以,书虽多,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。
中国有句老话说是“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”,意思是说,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,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。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,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罗嗦。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。只要他不怕罗嗦就可以了。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,文章写得罗嗦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,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。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,就没有法子克服了。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,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,总不会完全合适,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。比如一个人说,他牙痛。牙是一个概念,痛是一个概念,牙痛又是一个概念。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。那个痛,有一种特别的痛法,有一定的大小范围,有一定的深度。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,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,无论怎样罗嗦他也说不出来的,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。
所以在读书的时候,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,话全懂了,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。从前人说,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,又说读诗要得其“弦外音,味外味”。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。这就是知其意。司马迁说过:“好学深思之士,心知其意。”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,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。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,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,那就成为死读书了。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。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。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,最好扔了拐棍。这就是古人所说的“得意忘言”。在人与人的关系中,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。但是,在读书中,就是要过河拆桥。
从前有人说过:“六经注我,我注六经”。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,自己有了意,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,这就是“六经注我”。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,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,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,那就是“我注六经”。只有达到“六经注我”的程度,才能真正地“我注六经”。